序号 |
公司名称 |
线 路 |
申请内容 |
车号 |
始发地 运管部门意见 |
终到地 运管部门意见 |
许可部门 意见 |
1 |
大兴安岭顺通运输有限公司 |
荣边乡—塔河 |
车辆更新 |
黑P41146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注: 1、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必须到许可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末办理后果自负;
2、申请单位在取得许可决定后方可购 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