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十一”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日报网 2017-09-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同时,节后执行新的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