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视 公 告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日报网 2017-08-04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自2017年8月3日开始,对大兴安岭地委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常规巡视,主要对大兴安岭地委、人大地工委、行署、政协地工委、林管局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大兴安岭地委、人大地工委、行署、政协地工委和林管局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区、林业局)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上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接访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2号行署8号楼111室(北山宾馆东侧)
举报电话:0457-2121168, 15704576006(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
电子邮箱:xsxal003@163.com
寄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1号邮政信箱省委第三巡视组收
举报箱地址:1.地区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平台西侧;2.北山宾馆正门东侧。
特此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三巡视组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