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办文〔2017〕13号
大兴安岭地区“点赞兴安·八个十佳”
推荐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挖掘大兴安岭地区文化资源,打造我区精品文化标志,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地区决定面向全国组织开展以十佳文化品牌、十佳摄影基地、十佳文体场馆、十佳旅游景区、十佳旅游景点、十佳旅游服务单位、十佳旅游纪念品、十佳旅游餐饮为主要内容的“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推荐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推荐评选时间
2017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推荐评选范围
(一)十佳文化品牌。推荐评选的大兴安岭地区“十佳文化品牌”,不受形成或发现时间限制,推荐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自然景观、历史沿革、考古发现、工程建筑、文化活动、文化产业园、名人遗迹、垄断资源等。
(二)十佳摄影基地。被各级摄影家协会认可的摄影基地,逐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自然胜景簇拥,人文底蕴深厚,具备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文化积淀。
(三)十佳文体场馆。具有文化项目丰富、文化服务优质、文化惠民突出、建筑风格独特的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包括资源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等。
(四)十佳旅游景区。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旅游吸引力强、接待服务设施相对完善,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事件的景区。
(五)十佳旅游景点。品位高、稀缺性强、文化内涵深厚,空间区域相对独立和完整,具有较高观赏、美学、科研等价值的自然人文资源。
(六)十佳旅游服务单位。主要面向游客提供服务的涉旅管理服务机构和企业商户,以集体或某一部门参加推荐评选。
(七)十佳旅游纪念品。能够展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并与旅游活动相关联的文化创意产品、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生态(休闲)食品等特色产品。
(八)十佳旅游餐饮。以本土食材为主,被游客广泛认可,通过文化挖掘和包装形成的、体现东北林区饮食文化的旅游特色菜品。
三、推荐评选标准
(一)十佳文化品牌。推荐对象须具备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大兴安岭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或产生过重大影响,能够体现自然与人文精神的精华之美,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喜爱和推崇,具有深厚的本土文化基础和深刻的文化内涵,具备对外宣传价值和文化传播价值。
(二)十佳摄影基地。具备独特的摄影资源,具有稳定的摄影爱好者队伍,设置摄影工作室、摄影交流平台、摄影作品展示区,食宿及交通服务便捷(具体标准由摄影协会制定)。
(三)十佳文体场馆。场馆建设规模结合当地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特色;整体设计突出时代性、开放性、民族性和地方性,突显地方魅力和城镇吸引力,方便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群体开展文体活动。关注人群广泛,在社会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和消费愿望。
(四)十佳旅游景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资源开发方式生态环保,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交通便利,游览服务设施、引导标识系统健全;景区环境优美卫生,无安全隐患;综合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优良,游客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五)十佳旅游景点。历史文化价值、艺术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高;与周边资源环境自然融合,可开发利用性强;景点文化展示和传承有载体;地理区位及交通便利、环境容量大。
(六)十佳旅游服务单位。依法设立(运营),单位及员工无违规违纪等行为,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为游客提供服务及时便利优质,在本行业或系统效益显著,并树立了一定的服务标杆形象。
(七)十佳旅游纪念品。创意新颖,工艺、技艺或品种独特,本地生产经营,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和示范性;包装设计优美、以小包装、套装产品为主、携带轻便,适于旅行购买;能够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具有一定收藏价值或实用价值的商品。
(八)十佳旅游餐饮。通过推荐征集用本土食材烹饪的餐饮菜品,由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按照“八鲜”系列菜品进行策划,设计出十个旅游特色餐饮主题宴。每个主题宴十道菜,共计100道菜品。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文字介绍。文字内容介绍简单扼要,全部以word文档格式存放,字数不超过500字。其中景区景点部分需加注交通情况,要详细到距离中心城市位置及距离等。
(二)图片介绍。5张能反映品牌形象的图片,收集的图片大小须为5M以上、像素800万以上的JPG格式,图片命名为中英文名称,名家摄制和已经发表的图片优先使用。
(三)视频介绍。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短片,可配解说或者背景音乐。
(四)刻录光盘。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内附材料刻录光盘及形象宣传片DVD光盘),一式两份。
(五)其它材料。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启动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
国家级各大旅游网站、全国主流网络媒体刊播活动公告。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东北网等地直及省新闻媒体刊播活动公告。地区召开启动部署会,对相应工作予以安排落实。各县区(林业局)宣传、文体、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本系统参评对象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初评阶段(4月6日至4月26日)
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过初评委员会综合评价,八大类各推出若干个候选对象(其中旅游景区景点参评数量适当放宽;旅游餐饮直接设计十个旅游特色餐饮主题宴)。
(三)投票阶段(4月27日至5月11日)
一是微信投票。投票人在官方微信上进行投票(无须关注,直接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次,每名投票人每个项目至少选择1个)。同时,在兴安之声、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电官方微信、大兴安岭地区知名微信平台设置大兴安岭地区“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投票窗口,进行网址链接,投票人点击该网址后,进入全区“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投票窗口,进行投票。二是报纸投票。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全区“点赞兴安·八个十佳”候选名单、简介和投票表格,公众可剪下表格,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寄送给相关部门,报纸刊登投票表格不可复印。三是党代表投票。由地委宣传部制定专用投票表格,由地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区广泛征求各级党代表意见。四是人大、政协代表投票。由地委宣传部制定专用投票表格,在全区广泛征求各级人大、政协代表意见。五是职工代表投票。由地委宣传部制定专用投票表格,由地区总工会牵头,在全区广泛征求各级职工代表意见。六是党政机关投票。大兴安岭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地委宣传部制定专用投票表格,广泛征求意见,地直机关由地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各县林业区局结合实际参照地区组织实施。七是游客投票。由行署旅游发展委采取微信、微博、调查问卷投票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八是网络推介。全区“点赞兴安·八个十佳”入选项目网络推介由行署旅游发展委负责,依托国家级旅游网站轮次播放评选、国内多家地方旅游网站轮番播出评选、主流视频网站发布、碎片化短视频推广、新媒体微博、微信平台幕后跟进报道等全媒体资源整合运营,形成矩阵式的传播效应,打造极具国际影响力的全方位评选推介。
(四)评审阶段(5月12日至5月21日)
按照群众网络、微信投票,权重占40%;专家组评审,权重占40%;党代表、人大政协、职工代表、党政机关,权重占20% 的评选标准,根据投票结果、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拟入选品牌,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东北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通过后向社会通报评选结果。
(五)宣传推介(5月下旬起)
外宣方面,在新浪网、网易、搜狐、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给予集中宣传报道推介;内宣方面,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推介;社会宣传方面,制作“点赞兴安·八个十佳”宣传画,张贴在学校、党政机关、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扩大“点赞兴安·八个十佳”文化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由地委宣传部主办,地区文明办、行署文体广新局、行署旅游发展委、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承办,地委宣传部负责总体策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宣传推介等工作。
(一)十佳文化品牌推荐评选工作由地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由各地宣传部负责推荐本地代表文化品牌,可以多报,但不可与其它项目重复申报。地委宣传部外宣办负责国内外各级媒体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地委网信办负责活动的网络(包括微信)投票、推介页面制作;地委宣传部宣教科负责全区的社会宣传,新闻科负责新闻宣传,定期发布阶段性新闻报道。
(二)十佳摄影基地推荐由地区摄影家协会组织实施。各县区林业局摄影家协会负责推荐到地区摄影家协会,由地区摄影家协会推荐到地委宣传部,全国各地摄影家也可以向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推荐自己喜爱的摄影基地。
(三)十佳文体场馆由行署文体广新局组织实施。各县区林业局文体广新局(科)负责推荐本地参选的文体场馆,推荐到行署文体广新局,由行署文体广新局推荐到地委宣传部,文体场馆也可自主向行署文体广新局申报。
(四)十佳旅游景区、十佳旅游景点、十佳旅游纪念品和十佳旅游服务单位由行署旅游发展委组织实施。十佳旅游景区、十佳旅游景点由各县区林业局旅游部门负责推荐到行署旅游发展委,由行署旅游发展委推荐到地委宣传部;可以多报,但不可与其它项目重复申报;各涉旅企业也可按要求自主向行署旅游发展委申报。旅游服务单位和旅游纪念品由县区林业局旅游管理部门从本地相关单位、旅游纪念品中推荐,行署旅游发展委对推荐的旅游服务单位、旅游纪念品进行初审后,推荐到地委宣传部。旅游服务单位和旅游纪念品生产、经销企业也可自主向行署旅游发展委申报。
(五)十佳旅游餐饮由行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组织餐饮系统对征集推荐的菜品进行筛选,按照烹饪方法、食材分类等原则对筛选的菜品进行组合,设计十个特色主题宴,每个主题十道菜,组合设计完成后,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并征求意见,菜品定型后由评选委员会推荐到地委宣传部。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