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单位决算的批复
大兴安岭地区旅游局: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全口径收入377.2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377.25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77.25万元, 本年支出377.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附件: 1.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4.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2015年收入决算批复表
6.2015年支出决算表批复表
7.旅游局基本情况说明
8.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