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入选全国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漠河县旅游景区管委会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我区入选全国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大兴安岭地区作为我省7个入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城市之一,将享受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
国家旅游局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旨在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推动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漠河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全国旅游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复审,国家旅游局拟定表彰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81个、劳动模范95名、先进工作者45名,并在国家旅游局网站公示。